外傭剛到埗即病危 – 香港僱主是否需要負責?
唔知大家有無留意新聞,香港新Monday早前曾經轉載過《聯合早報》的報導,題目是「菲傭剛到埗即病危!入院ICU僱主代付治療費、醫療花費更高達…… 」,內容報導一位菲傭今年初抵達新加坡僱主屋企後,第一天已經感覺不適,其後更需要留院深切治療部共 27天,經醫生診斷發現外傭患有腎肺衰竭及肺癆。不過好彩之後病情轉為穩定,更可乘搭醫療專機回家繼續治療,可謂不幸之中嘅大幸。但這27天治療費用再加上醫療專機費用就差不多要93萬港元,幸好僱主陳先生十分佛心,為外傭主動承擔以上費用,更俾了幾百坡幣給外傭家人應急。有沒有想過,如果這件事發生在香港,究竟會怎樣呢?
答案是 – 香港法例規定僱主需要負責外傭一切在港的醫療費用。原因及如何減輕僱主相關費用的負擔,詳情下見下文。
外傭醫療費用安排
香港政府制定給外籍家庭僱工的「標準僱傭合約」規定,僱主必需要負責外傭的醫療費用,無論是否因工受傷或生病,僱主同樣要負責,當中包括診金,住院費用及牙齒急診。所以不論外傭在本地簽約或由外地到港,根據合約開始日子服務僱主服務當天起,僱主便需要負責外傭一切在港的醫療費用。僱主可以考慮為外傭購買保險以減輕事故發生時所需要負擔的費用。
香港的外傭保險要求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香港所有僱主必需要為員工投保,外籍家庭僱工亦不例外。僱主經中介公司或僱傭中心聘請外傭的話,當中不少公司的服務費中,已經包括了外傭保險的費用,不過僱主亦可以向僱傭中心提出自行為外傭投保。近來不少僱主會經朋友或前任外傭介紹自行聘請外傭,請緊記為新外傭投保,否則會觸犯法例,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兩年。有時候因為未知新外傭甚麼時候可以上班,又擔心錯過保險優惠,不妨考慮可以預留保障的保險計劃,知道新外傭確實上班日子之後,經過手機應用程式補回有關資料即可立即生效。
不過需要留意保險產品的內容,一般基本計劃保障範圍通常只包括勞工保險、住院及手術費用、遣送費用、人身意外及公眾責任。而綜合計劃除以上保障範圍,不同保險公司會提供額外保障,例如門診費用、牙科費用、住院現金津貼等。每間保險公司的保費及保障範圍均有不同,當中一般不保事項或有關人身意外的不保事項是僱主必須留意的條文,僱主選擇外僱保險時應小心查閱保單內容,不過上文外傭所患的腎肺衰竭及肺癆,通常都不會在香港外傭保險的不保事項內。詳細關於外傭保險的基本保障範圍及相關賠償幅度,可參閱此文章。
以上新加坡的事件比較極端,醫療費用接近百萬亦極為少有。香港一般外傭保險基本住院及手術保障額由HK$20,000 - $50,000不等,如入住公立醫院,一般病症可應付大部份支出,如果擔心遇到比較嚴重或手尾長的病症的話,建議應選擇保險住院及手術保障額較高的外傭保險。不一定是保費高就一定會有較高的住院及手術保障額,並且大部份保單都有等候期,僱主應多作留意比較才決定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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